一般使用者授權協議
此一般使用者授權協議 (「EULA」) 是您與 LOGITECH EUROPE S.A. (以下稱「Logitech」) 之間的法律協議。 請在安裝軟體或使用您的 LOGITECH 產品前,仔細閱讀此協議。 安裝軟體或使用您的 LOGITECH 產品,即表示您同意遵守此 EULA 條款約束。 如果不同意此 EULA 條款,可以在遵守您購買地點的適用退款政策條款規定情況下,退回產品要求退款。
如果您並未到達您所在國家或居住地區的法定最低年齡,則必須由您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閱讀並接受此 EULA 條款。
如果您居住 (或如果您的主要業務地點) 在美國境內,且您僅為個人或家庭使用所需使用軟體或產品,請閱讀下列第 17 條條文,該條說明關於爭議仲裁的消費者仲裁規定。
如下列第 4 條條文所述,您同意自動更新軟體。 如果您不同意,您應不使用此產品或不安裝此軟體。
下列產品限制條款指明與生命安全和關鍵用途相關的軟體及相關服務的重要限制。 請仔細閱讀該條文,因為您將需瞭解並同意這些內容。
「軟體」意指: (i) 任何與所有軟體程式或應用程式,包括已下載和安裝於桌上型電腦或行動裝置上的軟體應用程式;(ii) 任何與所有 Logitech 產品的嵌入式軟體;(iii) 任何相關文件、此類文件的修改版本、升級或改良 (除非在更新或下載時附有明確不同的條款規定)、此類軟體的所有後續版本與副本。
這些條款賦予您特定的法律權利,並且視您所在的司法審判區域而定,您可能還有其他法律權利。
1. 授權。
根據此 EULA 條款規定,Logitech 授予您有限制的非獨占性授權,僅在配合您購買的 Logitech 產品或您使用的 Logitech 服務時使用軟體。 除 Logitech 產品的嵌入式軟體以外,本協議僅允許您因備份或歸檔所需,對「軟體」進行複製以支援您使用「軟體」,並可置於您家中或企業網路伺服器僅供下載於您家中或企業中您擁有或控制的裝置上;但此處所提供的「軟體」僅能由您使用。 任何副本必須包含原件中含有的所有著作權與其他專利通知聲明。 對於 Logitech 產品的嵌入式軟體,您僅可在您擁有或控制,或與您使用之 Logitech 服務連線的 Logitech 上,使用一 (1)
份副本。 您可將「軟體」隨同使用該「軟體」的 Logitech 產品永久轉讓給其他人員,但該人員必須同意接受此 EULA 約束,且在此類轉讓之後您必須停止使用該產品與「軟體」。
2. 限制。
您不可 (且不可允許其他人): (A) 授權、銷售、出租、租賃、轉讓 (第一條明確允許的永久轉讓情況除外)、散佈、託管、外包、披露或以任何其他商業方式利用此「軟體」,或使此「軟體」可供任何第三方使用;(B) 複製軟體 (第一條明確允許的情況除外);(C) 對「軟體」或其任何部分進行解譯、反組譯、逆向工程或嘗試衍生原始程式碼或製作其衍生作品或安裝程式 (適用法律許可者除外);(D) 移除或變更「軟體」的任何商標、標誌、著作權或其他專利通知聲明、圖例、符號或標籤。
3. 所有權。
Logitech 及其授權人擁有且保留「軟體」的所有權利、財產權與利益,以及其所含有的所有著作權與其他智慧財產權。 「軟體」是由 Logitech 授權給您,而非出售,Logitech 保留所有未明確授予您的權利。
4. 軟體自動更新。
Logitech 有時可能提供關於「軟體」的錯誤修正、更新、升級和其他修改 (以下統稱為「更新」)。 這些可能會在不提供任何其他通知,或未獲得任何其他同意的情況下自動安裝。 您同意進行這些自動「更新」。 如果您不想使用此類「更新」,可用的補救措施是停止使用產品。 任何由 Logitech 提供以取代和/或增補原始「軟體」的「更新」,皆受此 EULA 條款所約束,除非該「更新」隨附有個別授權,在此情況中則需受該授權條款所約束。
5. 應用程式商店。
如果您已從應用程式市集或商店,例如 Apple App Store、Apple Mac Store 或 Google Play (以下統稱為「應用程式商店」) 下載「軟體」,您也需遵守該「應用程式商店」的任何使用條款。 如果您的「軟體」使用是遵守「應用程式商店」使用條款規定,則當「應用程式商店」的使用條款與此 EULA 的使用條款間有任何衝突或歧義時,應遵守「應用程式商店」使用條款規定,但這僅限於解決該類衝突或歧義的必要範圍,否則此 EULA 的其他條款仍應完整實行並保有完整效力。 您瞭解 (i) 此 EULA 是 Logitech 與您雙方之間達成的協議,而非與應用程式商店;(ii) 應用程式商店不承擔提供從其下載之任何軟體的任何支援或維護工作的責任;(iii) Logitech 而非應用程式商店,依照 EULA 中所述,在並未聲明免責的範圍內,負責從應用程式下載之軟體的任何產品擔保、產品索賠和智慧財產權索賠。 在任何情況下,應用程式商店對任何擔保的最大責任,僅限於軟體購買價格 (如有此價格時) 的退款;(iv) 對於從 Apple App Store 與 Mac Store 下載的軟體,Apple 及其子公司是此 EULA 的第三方受益人。
6. 隱私權。
我們的隱私權實務如我們的隱私權政策(以下總稱為「隱私權政策」)與任何購買、下載或使用軟體、應用程式、產品或服務時另行提供的隱私權聲明所述。 安裝軟體、使用 Logitech 產品或提供給我們您的個人資訊,即表示您接受並同意隱私權政策與任何另行提供的隱私權聲明中所述的實務、條款與條件。 我們的隱私權政策透過引用,納入此 EULA 中。
7. 開放原始碼。
此 EULA 不適用於「軟體」可能含有的任何開放原始碼軟體 (以下統稱為「開放原始碼元件」)。 適用於此「軟體」的「開放原始碼元件」,以及相關的適用授權條款規定,可能在下列網站上列出: http://opensource.logitech.com。 您對每項「開放原始碼元件」的使用,均需遵守該「開放原始碼元件」隨附之適用使用者授權條款的規定。 您必須同意每個此類適用授權條款的規定,否則不得使用此軟體。 此 EULA 的任何條款,並不限制「開放原始碼元件」之任何適用一般使用者授權的條款與條件所授與您的權利,或授與您取代該條款條件的權利。
8. 第三方軟體。
此「軟體」與產品可能配合其他產品與軟體使用,且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軟體的連結或第三方軟體的介面,以及其內容或資料 (以下統稱為「第三方軟體」)。 此類「第三方軟體」的使用,需遵守該「第三方軟體」之授權人提供的條款規定,包括第三方的隱私權政策。 接受或使用「第三方軟體」,即表示您同意遵守適用的第三方條款。 Logitech 對該「第三方軟體」的運作或適用性,不提供任何表示或擔保。 Logitech 或其授權人也不對該「第三方軟體」的無法使用或移除,承擔任何責任。
9. 合約終止。
此 EULA 在終止前應持續執行。 任一方均可隨時因任何理由終止此 EULA。 若違反此 EULA 任何條款,您使用本軟體之權利將自動終止,無須 Logitech 另行通知。 當發生此終止情況時,您必須停止使用此「軟體」,並移除所持有或控制之「軟體」的任何複本。 在終止後,第 6、7、8、9、10、11、12、16、17 與 18 條規定仍繼續有效。 Logitech 對「軟體」或任何「更新」的未來可用性不做任何表示,對「軟體」或「更新」的不可使用或移除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Logitech 對於提供關於「軟體」的維護或支援,不承擔任何責任。
10. 擔保免責聲明。
在適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LOGITECH 軟體和服務皆係以「現狀」提供,含有各種瑕疵且不含任何形式的擔保。 您明確瞭解並同意,在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您應自行承擔使用 LOGITECH 軟體與服務的風險,關於品質滿意度、效能、正確性與成果之所有風險,亦均由您負擔。 LOGITECH 及其授權方茲聲明免除任何與 LOGITECH 軟體與服務相關之所有明示、默示或法定之擔保與前提要件,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適售性、品質滿意度、特定目的之適用性、正確性、不受干擾使用權利、以及未侵害第三方權利的默示擔保和/或前提要件。 LOGITECH 不保證您對 LOGITECH 軟體或服務的享用不受干擾、LOGITECH 軟體或服務的功能符合您的需求、LOGITECH 軟體或服務的作業不間斷提供或不發生任何錯誤,或者 LOGITECH 軟體或服務的瑕疵會獲得修正。 任何 LOGITECH 經銷商、代理人或員工均無權對此擔保免責聲明進行任何修改、補充和增添。 某些司法轄區不允許排除暗示保固,或限制消費者的適用法定權利,所以上述排除事項和限制對您可能並不適用。
11.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不禁止之範圍內,LOGITECH 或其授權方在任何情況下,對於因銷售、授權、使用或無法使用任何 LOGITECH 產品、軟體或服務,而發生的購買代替產品、軟體或服務的費用、利潤損失、資訊或資料遺失,或任何其他特別、間接或連帶或附隨的損害,均不負擔任何責任 (無論是根據契約、侵權行為或任何其他理論),即使 LOGITECH 已事先獲知可能發生此類損失時亦然。 在任何情況下,LOGITECH 及其授權方的所有責任總額,均以貴方為購買產生該責任的 LOGITECH 產品、軟體或服務所支付之實際金額為限。 即使上述補償無法達成其根本目的,以上限制仍屬有效。 由於某些司法轄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連帶或附隨損害,因此,上述限制規定對您可能並不適用。 如造成人身傷害,且適用法律要求承擔相應責任,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
12. 產品限制。
本軟體不適用於核子設施、飛行器導航或通訊系統、航空管制系統、醫療設備或其他當軟體失效時可能導致死亡、人員受傷,或者對身體或環境造成嚴重損害的作業。 您承認「軟體」並未獲得關於緊急用途使用的認證,且不應用於此類目的。 LOGITECH 不會監控緊急狀況通知,且不承擔到您家中的緊急配送服務責任。
13. 美國政府使用者。
此「軟體」為 48 C.F.R. 2.101 所定義之「商業品項」,由「商用電腦軟體」與「商用電腦軟體文件」所組成,並授權美國政府使用者 (a) 僅作為商業品項使用,且 (b) 僅授予根據此 EULA 條款與條件授予所有其他使用者的各類權利。 根據美國著作權法律,保留未發佈的權利。
14. 出口法律保證。
您同意不得違反包括但不限於美國、歐盟、瑞士的任何適用法律和/或取得本軟體之司法轄區的法律或法規,進行本軟體的出口或再出口。
15. 代理人和第三方購買人。
如果您是代表其他人或實體取得「軟體」,則必須表示並擔保您有權力使希望取得「軟體」的一方或實體,會遵受此 EULA 中條款與條件的規定。 您表示在您的司法轄區您為適齡的法律當事人,有權使用或存取軟體以及簽署此 EULA。
16. 準據法;可分性條款。
若您位於美國境內,則此 EULA 係依美國及加州法律而擬定,且僅以美國及加州法律為準據,並無法律或原則的選擇適用問題。 若您位於美國境外,則此 EULA 僅以瑞士法律為準據。 如此 EULA 條款有任何規定無效,雙方仍然同意這些規定反應雙方的意願,且此 EULA 中的其他規定仍應完整執行並保有完整效力。
如果您居住在美國且僅因個人或家庭使用所需使用軟體或產品,則適用第 17 條規定:
17. 仲裁:
您與 Logitech 之間發生的所有爭議,應透過根據美國仲裁協會之「消費者仲裁規定」(以下統稱為「規定」) 執行之具有最後約束力的仲裁解決,除非在指定仲裁人前,任何爭議已因任一方的選擇,交由有管轄權的小額索賠法庭審理。 仲裁應由當事方彼此同意選出,或根據「規定」所述的選擇程序選出的一位仲裁人執行。 仲裁費用應依照「規定」所述由雙方分攤。 仲裁人的裁決為最終裁決,且對雙方具有不可上訴之約束力。 為避免證據喪失與確保因為此協議而產生的索賠迅速解決,提出任何根據此 EULA 之索賠的當事人,必須在事件發生、或產生索賠之事實發生的一 (1) 年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關於其索賠的基本要項書面通知,否則即表示該方當事人放棄根據此事件或事實提出任何索賠的權利。
18. 完整合約;準據語言。
此協議為您與 Logitech 之間簽署的完整協議,取代所有之前關於此「軟體」的所有書面或口頭協議。 此 EULA 內容得依當地需求進行翻譯,當 EULA 的英文版本與任何非英文版本之間產生不一致時,概以英文版為準。
此軟體受美國著作權法律與國際公約保護。 未獲授權重製或散發此軟體會遭受民事與刑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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