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技
羅技服務使用條款
(商務客戶)
此使用條款 (以下稱「協議」) 適用於服務描述中進一步描述的羅技服務 (以下稱「服務」)。客戶接受此協議與適用的服務描述,並受其約束。羅技保留依其自行決定,隨時不定期修改此協議與服務描述的權利。此服務僅提供給為自己或自己的人員使用而購買服務的商務客戶。個人消費者沒有資格購買此服務。
1.定義
「客戶」 意指購買服務供自己使用或供其人員使用的使用者。此術語也可指稱代表上一句所述實體存取服務的合格通路合作夥伴。
「同捆產品」 意指獲羅技核准,與羅技支援產品捆綁在一起的第三方硬體或軟體。
「瑕疵」或「缺陷」如適用的羅技有限硬體保固所定義。
「Flex Desk」 是指客戶的未指派給特定使用者,且由該工作空間、桌面或終端的使用者使用羅技支援產品的工作場所、辦公桌或終端。
「會議室」 意指已安裝與使用羅技支援產品的封閉空間,所述羅技支援產品在購買的服務範圍內。
「羅技支援產品」 意指服務描述中列出的,可能或已經購買服務之羅技產品。
「訂單確認信」 意指羅技向客戶發出的確認訊息,確認其所購買服務的持續時間、服務等級、服務描述中規定的服務類型和空間,以及羅技可能包含的其他詳細資訊。
「經銷商」意指將服務銷售給客戶的轉銷商或經銷商。
「服務描述」 意指羅技在其網站提供之羅技服務描述文件中描述的羅技服務:
https://prosupport.logi.com/hc/articles/4402313890455
「服務等級」 意指客戶已免除適用費用的服務提供的等級 (如服務描述中所述)。
「空間」 意指「Flex Desk」、「會議室」或服務描述文件中所述可購買服務的其他指標。
「第三方產品」意指非同捆產品,但在會議室中與羅技支援產品搭配使用的第三方供應商硬體或軟體。
2.羅技服務
羅技會根據以下條款與條件,在購買的服務層級依照適用的服務描述,提供訂單確認中所述的服務:
2.1.範圍。羅技應依照客戶購買時的服務等級提供服務。適用的服務描述在此透過引用併入。此服務僅適用於安裝在已購買服務之空間中的羅技支援產品,且在購買服務時其使用壽命尚未結束,且是在服務指定的國家購買。描述 (以下稱「涵蓋國家」)。與羅技簽約的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可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
2.2.服務入口網站。如果服務描述中有要求,客戶必須註冊羅技數位入口網站 (以下稱「羅技服務入口網站」),才能啟用和管理服務。客戶將始終應負責並明確承擔與其使用羅技服務門戶相關的風險。
2.3.地點。服務將在涵蓋國家提供。服務中內含的某些服務,並非在所有國家都有提供。如果羅技支援產品遭移轉到涵蓋國家之外,羅技將僅在服務可用時提供服務,且可能會收取額外費用或提供不同的服務級別。
2.4.第三方產品。
- 同捆產品:羅技會對影響 Microsoft Teams Room、Zoom 和 CollabOS 中可用之其他視訊會議應用程式的標準、預先安裝 SRS/OS 影像的問題,提供支援。羅技也可作為客戶與第三方供應商之間的協調人,以讓客戶獲得其根據與這些其他供應商的任何擔保,而可能有權獲得的支援。
- 羅技會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對會議室中可用的第三方產品提供支援,只要其與羅技支援的產品有對接關係,例如協助解決連線或網路連線問題。在任何情況下,此服務均不包括第三方產品的保固或更換服務。
- 此服務不包括第三方產品的任何保固更換或維修服務。客戶有責任確認其擁有第三方產品的適當保固範圍,羅技對第三方產品和相關軟體和服務的性能,不承擔任何責任。
2.5.支援的版本。此服務要求客戶將軟體和羅技支援產品,以羅技指定的最低版本層級或組態進行維護,才能使用服務。客戶也必須依照羅技的指示安裝修補檔案、軟體更新或後續版本,以使羅技支援產品有資格獲得服務。
2.6.排除事項。除非在適用的服務描述中另有明確表述,否則此服務不涵蓋:
- 電池或其他耗材;
- 因客戶誤用、意外、修改、不適當的物理或作業環境、不當維修所致的羅技支援產品損壞,移除或變更設備或零件的識別標籤;
- 由非羅技所負責之產品或配件引起的故障;
- 因正常磨損而造成的瑕疵;
- 不影響羅技支援產品功能的外觀損壞;
- 羅技支援產品外部的電氣工作、IT 基礎設施不足或瑕疵。
2.7.產品更換。如果產品更換是所購買服務 (如服務描述中所述) 的一部分,如果客戶在服務期限內,對影響設備的瑕疵提出有效的保固主張,羅技將依照相關服務描述中所述更換羅技支援產品。更換。
根據服務描述提供給客戶的更換產品 (或產品零件),會是新產品或在效能上相當於新產品的產品。更換產品受原始保固或延長產品保固 (視情況而定) 約束,並在保固期的剩餘時間或三十 (30) 天內提供保固,以時間較長者為準。在羅技要求時,客戶同意依照羅技的指示,迅速將有瑕疵的設備退回給羅技 (預付運費)。羅技可自行選擇測試退回的產品是否有硬體故障,並保留在客戶未能退回有瑕疵的產品時,或測試未能確認適用的硬體保固適用於瑕疵時,向客戶開具全額發票的權利。
如果更換時間受羅技無法控制之事件的影響,例如天氣狀況、運輸網路中斷 (由貨運公司營運)、遵守出口管制和海關流程、海關延誤或任何其他變數以及超出羅技控制範圍的因素,羅技不保證「下一工作日」交付或其他交付時間。尤其是,羅技對貨運公司造成的延誤,不承擔任何責任。
2.8.現場備件產品。提供給客戶的現場備件產品 (或產品零件),如果根據服務描述符合條件,將保留在客戶的現場。現場備件產品不適用同捆產品與第三方產品規定。客戶擁有現場備件產品,將其妥善存放,並對可能影響所述產品除瑕疵以外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
2.9.修正;服務中止。羅技保留下列權利:(i) 不時修改此協議,並在其網站上發布修訂條款後生效,(ii) 中止提供羅技支援產品並相應停止對該類產品或其任何版本的支援,或 (iii) 修改或隨時中止服務。第 8.3 條 (取消) 陳述客戶對與服務中止有關之任何索賠的唯一補救措施。客戶在任何變更發布後繼續使用服務,即表示其接受這些變更。
2.10.通路合作夥伴。特定通路合作夥伴可能有資格代表其最終使用者存取和管理服務,及/或可能會提供其自己的技術支援或服務方案,以結合或補充羅技服務方案 (如訂單確認中所述)。如果最終使用者從通路合作夥伴處訂購此類技術支援或其他服務方案,其應僅向這些通路合作夥伴尋求任何支援。在通路合作夥伴因任何原因停止提供服務後,羅技沒有義務繼續對服務提供支援。在任何情況下,羅技均不負責提供超出適用之羅技服務說明所述的任何服務。
2.11.空格鍵。服務是透過參考所購買服務的相關太空標準來提供。服務產品不得在不同類別的空間之間互換或轉讓。
3.期間
3.1.此服務應從適用之服務描述所述的第一個啟用日期開始,或從服務訂購日期起 60 天開始,以較早發生者為準 (以下稱「開始日期」),並於服務方案的指定期間 (以下稱「服務詞”)。服務於服務期間到期時自動終止。超出服務期間後羅技不會提供服務。
3.2.如果羅技中止製造羅技支援產品 (以下稱「壽命週期結束產品」),或如果第三方製造商中止製造同捆產品,羅技會根據此協議條款在目前期限的剩餘時間內提供服務,且服務將在目前服務期間結束時自動到期。羅技可自行酌情決定根據第 8.3 條終止本協議。壽命週期結束之羅技支援產品的服務,不會獲得更新或延長。
4.軟體支援
4.1.涵蓋軟體。羅技會由受過訓練的專家,為羅技專有軟件和適用務描述中列出的第三方軟體 (以下稱「涵蓋軟體」),提供軟體問題故障排解和解決方案協助。
4.2.服務範圍。羅技會透過提供電子或電話協助,協助客戶解決其在涵蓋軟體所遭遇的問題。對於屬於第三方軟體的涵蓋軟件,如果羅技確定其無法提供解決問題的途徑,羅技可作為客戶和第三方供應商之間的協調人,協助客戶獲得第三方服務,或客戶根據其與其他供應商的協議,可能有權獲得的支援。羅技會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向客戶提供以下軟體支援服務:
- 提議的改正措施
- 確定問題,例如資訊收集、分析、搜尋其他資訊
- 解決問題,如提供解決方案或解決問題的步驟、解決辦法、組態變更、將錯誤報告等級升級
- 其他管理服務,例如協助安裝更新。
4.3.軟體支援服務的限制。軟體支援只包括對涵蓋軟體的支援,不包括下列類型的支援:
- 非羅技應用軟體,但指定的「涵蓋軟體」"除外
- 任何現場服務
- 遠端或現場培訓協助
- 病毒或惡意軟體移除
- 指令檔撰寫、程式撰寫、網頁開發
羅技在此協議下的責任,僅限於提供熟悉涵蓋軟體和相關支援系統的人員,並提供羅技盡合理努力後的結果,以回應客戶的問題。羅技不保證能夠解決任何特定問題,也不保證所涉及之軟體或任何問題的解決,會產生任何特定結果。羅技可能得出結論,認為某個問題太過複雜,或客戶系統的性質導致無法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討論的方式,對該問題進行有效分析。客戶瞭解羅技可能無法解決此類問題,且客戶瞭解並接受其必須為解決此類問題做出獨立安排。
5.客戶責任
客戶同意:
- 遵從羅技提供的指示和服務申請程序;
- 與羅技充分合作直到服務完成;
- 備份其資料並維護完整的災難復原計畫。客戶同意羅技不對軟體或資料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無論損失原因為何,包括但不限於因羅技疏忽所致。此限制適用於任何訴訟原因,無論是根據契約、侵權行為或任何其他理論;
- 自費提供與維護必要的公用事業服務,以依照規格使用羅技支援產品;
- 自費更換與羅技支援產品相關的任何和所有消耗品;
- 獲得並維護羅技的許可,以存取和使用為獲得服務所需之羅技支援產品、其上的資料以及羅技支援產品中包含的所有硬體和軟體組件;
- 安裝、使用並定期更新與羅技支援產品有關之最新、信譽良好的防毒軟體。任何遭病毒損壞或感染之羅技支援產品的維修或復原,都不在服務範圍之內;
- 履行此協議和適用之服務描述中所述的任何其他客戶責任。如果客戶沒有履行其每項義務,則羅技沒有義務提供羅技服務,或可能會發生額外的收費或延誤。
- 保持提供給客戶或使用羅技支援產品所必需之所有軟體授權的良好狀態。在有可用的新版本時,客戶負責決定是否安裝每個軟體版本。但是,客戶瞭解羅技可能要求客戶升級軟體以提供服務。
6.所有擔保的免責聲明
羅技服務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對進行服務之任何硬體或軟體的性能作任何擔保或條件,或對從服務獲得的結果或羅技可能提出之任何建議的結果,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對實施羅技可能提供的任何建議可能產生的任何交付物品的性能、商品性、適用性、不侵權或適用於特定目的的任何暗示擔保或條件。此協議或任何其他書面文件,或與最終客戶的任何口頭溝通,都不得變更本條的條款和條件。
羅技對第三方的擔保或條件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為此服務可能對這些擔保或條件產生影響。
7.責任限制
羅技 (包括羅技的附屬機構、主管、董事、員工或代理人) 不接受本文規定之補救措施以外的責任,包括對羅技支援產品無法使用、資料或軟體損失或損壞、或提供服務或支援的任何責任。羅技對在任何高風險活動中使用羅技支援產品所造成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核子設施、飛機導航或通訊系統、空中交通管制、醫療系統、維生或武器系統的操作。羅技不對利潤損失、業務損失或其他附帶、間接、必然、特殊或懲罰性的損害負責,即使其獲告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索賠時亦然。
客戶同意,對於與此服務有關的任何責任,羅技的全部責任和客戶的唯一補救措施,不得超過客戶通知羅技任何責任索賠之前的十二個月內,其購買服務所支付的總金額。
無論造成此類損失、損害或責任的原因或情況為何,都適用上述限制,即使此類損失、損害或責任是根據疏失或其他侵權行為或違反契約 (包括重大違約或違反重大條款) 時亦然。
無論羅技還是最終客戶,在訴訟理由產生超過十八 (18) 個月後,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提起由本協議引起的訴訟。
8.取消
8.1.如果羅技在自開始日期起最多三十 (30) 天內,收到來自客戶購買服務之通路合作夥伴的取消請求,則客戶可以取消本協議。已提供之任何服務的價值可予以扣除。在任何情況下,退款金額都不得超過為服務支付的費用。計算的價值是具約束力的最終結果,且不得爭議。客戶不得在自開始日期起三十 (30) 天後取消此協議,除非任何適用法律有此規定,且這些法律不能透過協議變更。
8.2.如果客戶有下列情況,羅技可在服務期限內的任何時候取消此協議:(i) 對羅技或其代理人作出錯誤陳述,(ii) 無力償還,被裁定為破產,(iii) 根據任何破產重組法規申請或同意任何救濟,或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無法履行其財務義務,或 (iv) 濫用服務,以其他方式違反此協議條款,或違反此協議或服務描述中的義務。如果發生取消此協議的情況,羅技會按照記錄所載的地址,向客戶發出書面取消通知。
8.3.羅技可自行決定在提前三十 (30) 天通知客戶後,終止此協議,在此情況時,客戶將有權按比例獲得服務原購買價格的退款。按比例的退款是根據未到期之服務期間的百分比,減去根據服務描述向客戶提供之任何服務的價值。在任何情況下,退款金額都不得超過為服務支付的費用。羅技計算的價值是具約束力的最終結果,且不得爭議。
8.4.在此協議因任何原因遭取消或到期後,各方在此協議下的權利和義務將停止,但責任限制仍繼續有效。
9.一般條款
9.1.保密。客戶同意任何以電話、透過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披露或傳送給羅技的任何資訊或資料,並非客戶的機密或專有資訊。
9.2.完整協議。此協議以及適用的服務描述是客戶與羅技之間關於服務的完整協議,並取代雙方之前關於此類服務的任何口頭或書面溝通。任何經銷商以及羅技的員工或代理人,都不得以口頭方式變更此協議的條款。
9.3。其他補救措施。除非在服務描述中另有說明且客戶已購買,此協議不包括對羅技支援產品的保固。羅技支援產品也可能包含羅技或第三方製造商 (如適用時) 提供的單獨、有限的保固。羅技有限硬體保固仍受其期間約束。
9.4.表單。客戶可能已經傳送給經銷商或羅技的任何表單 (例如採購訂單),或客戶將來可能傳送給經銷商或羅技的所有預印條款,不適用於此服務,且不會變更或補充此協議。
9.5.羅技簽約實體。此合約簽署者為:(i) Logitech Inc.,如果客戶的商業註冊地點位於北美;(ii) Logitech Europe SA,如果客戶的商業註冊地點位於 EMEA (歐洲、中東或非洲);(iii) Logitech Asia Pacific Ltd,如果客戶的商業註冊地點位於亞太地區 (不含日本),(iv) Logicool Co. Ltd,如果客戶的商業註冊地點位於日本;或 (v) 任何其他服務描述中所述的實體。
9.6.準據法;管轄。(A) 如果客戶的商業註冊地點位於美國,本協議完全由美國和加州法律管轄和解釋,不考慮或適用其法律選擇規則或原則規定,或聯合國國際商品買賣公約。雙方同意由位於聖克拉拉郡的加州州法院或加州北區聯邦法院行使專屬管轄權;(B) 對於商業註冊地點或居住地在美國以外的客戶,此協議完全受瑞士法律管轄,並根據瑞士法律進行解釋,不考慮或適用其法律選擇規則或原則規定。不適用聯合國國際商品買賣公約。雙方同意 Logitech Europe SA 註冊地瑞士沃州法院具有專屬管轄權
9.7.優先順序。如果此協議的規定、訂單確認、任何服務描述、任何發票或任何其他適用的客戶條款之間出現任何不一致或衝突,應按下列優先順序適用:
- 此協議
- 訂單確認
- 服務描述
- 發票
- 羅技同意的任何適用客戶條款。
9.8.通知。所有通知必須以書面傳送到:(A) 如果客戶的商業註冊地點位於北美:Logitech Inc., Attn:法務部, 3930 North第一街, 聖何塞, CA 95134, USA; (B) 如果客戶的註冊地點位於 EMEA:Logitech Europe SA, Attn:Legal Department, EPFL - Innovation Square, CH - 1015 Lausanne, Switzerland.
9.9.不可抗力。無論羅技還是客戶,都不對因其無法控制之原因而導致的任何義務無法履行負責。如果羅技提供服務的能力因羅技無法控制的情況而受損,羅技可終止此協議,在此情況下,如果導致羅技提供服務之能力受損的情況,不是由客戶的行為或不行為所致,則客戶將收到服務的原始購買價格的按比例退款。按比例的退款是根據未到期之期限的百分比,減去向客戶提供之任何服務的價值。在任何情況下,退款金額都不得超過為服務支付的費用。羅技計算的價值是具約束力的最終結果,且不得爭議。
9.10.不可轉讓;搬遷。客戶不得向第三方讓渡或轉讓此協議或其在此協議下的權利或義務,除非該讓渡或轉讓與購買客戶的幾乎所有資產、併購或其他類似的法律操作同時發生。羅技可在不事先書面同意或通知的情況下,轉讓其在此協議下的權利和義務。
如果客戶將羅技支援產品轉移到已購買之服務無法提供,或價格不一樣的地理位置,客戶可能會遭拒絕實施任何服務、收取在新地點產生的費用,或修改服務涵蓋範圍。如果服務因支援系統的實際搬遷而不得不拒絕,或如果客戶選擇不支付任何額外費用,服務可能會自動取消,且不提供退款。
9.11.無棄權。違約豁免或未能執行此處所述的任何義務,絕不應解釋為豁免此處所述的任何其他或後續違約或義務。
9.12.可分割性。此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會影響此協議整體的有效性,此協議在任何時候都將保持完全效力和作用。
9.13.獨立承包商;附屬公司;羅技分包商。根據此協議,雙方是作為獨立承包商行事。羅技及其人員或代表均不應視為客戶的代理人或員工。羅技的附屬公司可以參與本協議的執行,羅技也可將其在此協議下的義務進行分包。
9.14.無第三方。除非另有明確規定,此協議或服務描述的任何條款,均不得由客戶或羅技及其允許之繼承人和受讓人以外的任何一方執行。
9.15.個人資料。羅技在執行服務過程中取得之與客戶有關的個人身份資訊 (PII),將按照羅技當時的隱私政策進行處理,此政策請參見:https://www.logitech.com/legal/product-privacy-policy.html。客戶授權羅技在必要時使用客戶的 PII 和資料,以讓羅技提供服務,並與代表羅技工作的第三方供應商或代理商分享,以達成提供服務的目的。客戶承諾、陳述並保證其擁有此協議所允許之羅技使用所需,或適當的任何及所有授權。在遵守適用法律的情況下,羅技應遵守羅技隱私政策以使用客戶 PII 和資料,包括用於交付、開發、改進羅技服務等目的。羅技隱私政策明確納入此協議。
9.16.遵守法律;出口規定。客戶應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與規章。客戶瞭解並同意,羅技受美國與其他政府機構禁止將特定產品及技術資訊出口到特定國家之法規的約束。客戶保證其不會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將任何羅技產品、服務及/或技術資訊,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出口、轉出口。未能遵守前述責任可能導致服務延遲或此協議的終止。
客戶聲明並保證,在履行此協議規定的義務時,遵守對其與此協議有關之活動具有管轄權的任何政府當局的所有適用法律、命令和法規,包括但不限於與進口、出口、環境法律、任何適用的反賄賂和反腐敗法律有關的法律、命令和法規,包括英國2010年《反賄賂法》和美國《反海外腐敗法》,以及與使用強迫勞動、監獄勞動或童工有關的法律。客戶將向羅技提供任何必要的資訊,使羅技能夠遵守與此協議及此服務有關的適用法律、命令和法規。
9.17.語言。英文是此協議的控制語言。如果此協議的英文版本與翻譯成其他語言的版本發生衝突,則以此協議的英文版本為準。